聊城大学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聊城大学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452

一、学科简介

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聊城大学设立体育硕士学位点。体育学院现有教授11人、副教授3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人数占全院教师总数的60%。本硕士点办学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具有丰富教学、训练经验和较强学术实力的师资队伍。硕士研究生导师21人,外聘导师12人。截至目前,体育学院已培养体育硕士毕业生286名。目前,在校研究生120人。研究生导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5项、教育部与体育总局等省部级课题50余项,获得厅局级以上奖励90余项,在《体育科学》、《中国体育科技》、《北京体育大学学报》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逾200篇。多次参加奥运会体育科学大会、全国体育科学大会等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较高的体育专业理论水平,熟练掌握体育专业技术与技能,适合从事体育教学、运动康复、运动训练、竞赛组织管理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体育专业的先进理论和理念把握体育教育事业发展特点,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专业研究能力,能够胜任体育教学、社会体育指导某一领域的实际工作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三、专业领域

1体育教学领域

2.运动康复领域

3. 运动训练领域

四、学制及在校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其中第一年主要是理论课程学习与体育项目实践训练与学习;第二学年进行教育见习与实习、体育专业技能训练(说课、试讲、评课、技能展示等)、社会实践、论文写作等活动。其中,论文写作时间原则上1年,到教育教学见习与实习原则上到学校、运动队、俱乐部进行,时间1学期,已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在工作单位实习

五、培养方式

实行理论课学习、专业实践学习与学位论文撰写结合的培养方式。其中,理论课程分为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非学位专业选修课四个模块。由学校和学院安排教师统一授课,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采用讲授、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案例教学,考核方式实行闭卷考试为主。突出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全面安排学生到学校、俱乐部、体育社会团体等一线进行教育见习与实习,并对其体育专业技能水平进行专项训练(说课、试讲、评课、技能展示等)以及体育技能达标考核。

实行导师与院研究生学位委员会联合管理,联合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撰写工作。导师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学习和科研等方面的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和帮助。导师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培养研究生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研究生培养中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导师全面负责研究生的论文选题、撰写、修改与指导,院学位委员会负责导师的管理与监督,并对论文的选题、撰写、检查、答辩以及学位授予等进行监督。

六、学分要求

实行学分制,设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非学位专业选修课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学位公共课3门,共5学分;学位基础3门,共6学分;学位专业课5门,10学分;非学位专业选修选够4门,不少于7学分。培养环节包含专业实践6个学分和专业实践考核2个学分。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补修2门专业基础课。补修课程须随相应本科专业学习和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不计入学分(具体见下表)。

七、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

总学分36学分(具体要求)

课程类别

课程

学分

备注

学位公共课

须修2门

至少修满4学分

成绩70分为合格

学位基础课

须修3门

至少修满6学分

成绩70分为合格

学位专业课

须修5门

至少修满10学分

成绩70分为合格

非学位专业选修课

至少4门

至少修满8学分

 

培养环节

专业实践

6个学分

 

专业实践考核

2个学分

 

跨专业补修

至少2门

成绩合格,不计学分

 

八、学术活动

为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研究生关注和了解学科前沿的发展,本学科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参与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研究生在学期间,要求积极听取学术报告、参加学术会议、听取专业实践报告,总次数不少于10次;并根据个人研究专长、兴趣以及专业实践方向进行公开的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以上活动,留存书面记录和书面报告材料,申请学位前,经导师签字评定合格,并交学院备案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九、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的重点工作。所有研究生均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体育教学或运动康复实习。实践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结束后提交相关的教案等专业教育见习实习材料,通过者获得6个学分。并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专业实践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的2个学分。

研究生导师全程参与学生的专业实践指导工作,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实习材料,对每名学生的实践情况进行针对性的监督与管理。按时向院学位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与实习效果,并撰写导师专业实践指导报告。

对于入学前从事教学或训练工作满2年者,经导师审核,主管院长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处批准,可免修教学实践。但应参加专业实践考核。

十、中期筛选

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考核。筛选合格者按照培养流程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对不能按期完成课程学习计划、中期筛选不合格的研究生,院学位委员会会同导师进行综合研判,针对性的查找培养过程中的问题,并按计划要求推迟学生学业。中期筛选在第四学期初进行。

、科研成果

研究生在论文答辩之前完成1篇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调查,或案例分析、应用设计,或公开发表1篇体育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专刊)

十一、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紧密联系各领域改革实际,围绕实践和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实证研究和应用研究,论文可以是学术研究,也可以是调查报告、应用设计、案例分析、教材分析校本课程开发等。

2.学位论文突出应用与实践性,体现运用体育理论解决各领域实践问题的能力。

3.学位论文撰写字数可以根据论文的类型和选题而定,原则上论文不少于1.5万字。

4.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外教育或研究人员。

5.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并授予体育硕士专业学位

附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文献阅读书目和期刊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