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体育学院
研究生教育
当前位置: 体育学院» 制度建设» 体育学院辅导员例会制度 >> 正文
体育学院辅导员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09 11:16    作者:    点击:[ ]

一、参加会议人员: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专兼职辅导员。

二、辅导员例会内容:

1、每周四下午5:00辅导员例会。

2、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带领辅导员学习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关文件与材料,并安排和部署近期学生工作。

3、分团委书记或副书记就分团委相关事宜作详细安排。

4、每位辅导员汇报各班学生的思想、学习、早操、课外活动、组织纪律等一周的情况。

5、参加会议人员相互交流,学习。

三、辅导员例会要求:

1、做到认真学习,做好笔记。

2、每次例会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3、例会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需向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当面请假,不得以电话方式请假;参会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如病假需持病假证明,如公假需持公假证明。

4、每月通报辅导员例会纪律和到岗情况。

5、辅导员例会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增开临时会议或紧急会议。

 

 

 

体育学院党总支

2004年9月1日


版权所有 © 聊城大学体育学院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文化路34号 聊城大学西校区5#教学楼 邮编:252059 电话:0635-8238077 8238430

  • 体院微信公众号

  • 体院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