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0为做好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102号)、《聊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聊大校发[2017]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组织领导
一、成立体育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张雪临
成员:夏祥合 刘长安 钟明宝 姜大勇 林琳 孙泊。
二、成立材料与政审组
成员:钟明宝、刘庆闯、王勇、马飞、宋玉红、胡洪泉。
任务:负责审查学生获奖和各种运动会获得名次的真实性,核实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受处分情况、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学生学术成果质量与真伪由学院教授委会员会审核认定。
三、成立专业考评组
组长:姜大勇
成员:张雪临、钟明宝、宋进文、张永虎、周涛、陈翀。
任务:负责考核学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素养。
第二部分 推免研究生的遴选工作
一、推荐名额
2020年,学校下达体育学院2021年推免计划5个,根据学校下拨推荐免计划类别,其中基础计划推免指标2个,考研率提升奖励指标1个,分配给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运动训练专业符合条件的学生;2个支持推免指标中的1个计划分配给学科竞赛突出的学生,1个支持计划推荐给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运动训练专业),出现人选空缺的领域,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计划分配领域。
学院以1∶3的比例可遴选9名学生入围参加综合评定。其中体育教育专业入围学生为6名,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入围学生2名,运动训练专业入围学生1名。学科竞赛突出者入围学生3名,山东省一流专业入围学生3名(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学业成绩按加权后的成绩计算)。
二、推荐条件
(一)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三个本科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思想品德高尚、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按期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六学期课程并取得学分(无不及格课程),且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参照《聊城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聊大校发〔2015〕6号)。
(七)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学院可在本学院推免生名额中单列创新类推免计划,创新类推免计划名额控制在本学院推免生名额的20%以内。
(八)单列创新类推免计划可从以上总计划中调剂,调剂计划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各方因素集体研究决定。
(九)符合第(一)至(六)条规定的条件,且本科期间的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有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申请学院的创新类推免计划。
1.在本科学习阶段以聊城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在CSSCI(扩展板及增刊除外)、SCI、SSCI、EI(会议论文集除外)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
2.在本科学习阶段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
3.参加《聊城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聊大校发〔2018〕76号)中所列B类以上学科竞赛项目,个人项目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可推荐其团队成员中的1人,同一奖项不得跨年度重复申请。
4.参加国家级体育竞赛活动取得冠军视为一等奖、获得第二至三名视为获得二等奖,参赛规格的确定以《聊城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聊大校发〔2018〕76号)中所列学科竞赛项目及级别为准。
三、推荐排名
(一)对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后予以排名。
(二)综合评定成绩由学业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与第二课堂成绩三部分成绩组成,三部分成绩分别占部成绩的60%、20%和20%。
1.学习成绩按前学生三年所有必修课程(专业选项课除外),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计算,课程成绩均按首次考核成绩予以确认。
2.专业面试成绩分为面试和专项测试。面试分自我介绍、专家提问两项内容,评分上限为30分;参加推荐免试的所有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运动特长,选择参加一个运动项目进行考试及面试,评分上限为70分。
3.第二课堂成绩考察的是学生在学科竞赛、学术研究、创新创业、国家授权专利和外语水平等方面的表现予以认定。学科竞赛得分上限为35分、学术论文上限为25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上限为20分、国家授权专利和外语水平上限分。第二课堂计分标准如下:
(1)学科竞赛获奖计分标准
级别 |
一等奖(第1名) |
二等奖(2-3名) |
三等奖(4-8名) |
国家级 |
30 |
20 |
10 |
省 级 |
20 |
10 |
5 |
注:
①学科竞赛的认定参照《聊城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聊大校发〔2018〕76号)执行;依据为成绩证书等。②(同年度中同类赛事多次获奖)同一赛事多次获奖,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③奖项含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视为一等奖。
(2)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计分标准
级别 |
SCI、SSCI |
EI、CSSCI |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
省级学术期刊 |
分值 |
25 |
20 |
15 |
5 |
注:
①论文必须以聊城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符合学校文件规定。②省级刊物计分最多只记2篇,发表多篇不累加;③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申请论文加分的同学进行答辩并进行查重,一旦查实论文系学术造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3)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计分标准。
国家级项目计20分,省级项目计15分。团队成员计分比例如下:
参与人数 |
排序及分配比例(%) |
|||
一 |
二 |
三 |
四 |
|
1人 |
100 |
|
|
|
2人 |
70 |
30 |
|
|
3人 |
60 |
25 |
15 |
|
4人 |
50 |
25 |
15 |
10 |
注:①要求中期检查合格,项目成果不予另外加分;②若一人参加多个项目,只记一个项目,按最高得分计算,不累加或重复加分。
(4)获得国家授权专利及通过大学英语等级考试
国家发明专利计10分,实用新型专利计5分。国家授权专利必须以聊城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者计10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者计5分。
(三)对于申请创新类单列推荐计划的学生,第二课堂成绩不设上限。
(四)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评定成绩=∑(Ai×Bi)/∑A0×0.6+B×0.2+C×0.2
说明:公式中:Ai=各专业已修必修课程学分数、Bi=各专业已修必修课程成绩、A0=各专业已修必修课程总学分数;B=专业面试成绩;C=第二课堂成绩。
第三部分 推荐程序
一、制订体育学院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排序标准和办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面向学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实施细则开展推免工作。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按照要求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材料与政审组审核。
三、学院按照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对符合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没有异议的初选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四、申请创新类推免计划的学生须提交论文、发明专利授权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论文、发明专利授权、获奖的截止日期为当年推免通知下发日期。
六、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申请材料,并组织不少于7人的专家组对审核通过者进行专业面试,考查其业务能力和培养潜质。
七、学院将答辩通过者的申请材料、三名教授的联名推荐信、专家组意见等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八、每名教授每年限推荐两名以内数量的学生。教授推荐学生应当着重对拟推荐学生的学术专长、技能水平、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进行考察。
九、教授与拟推荐学生具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其他影响推免工作公正因素的,应当回避,否则学院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推免资格。
十、教授在推免工作中如有隐瞒应当回避等影响推免公正的重大事项或帮助、纵容拟推荐学生进行材料造假等不端行为者,学院将永久停止其推荐学生的资格。
十一、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系统报名,自行联系接收单位,并在教育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获得接收学校的录取资格,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第四部分 附则
一、 受推荐对象在推荐工作结束后至本科毕业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违法或受到纪律处分;
(二)不能按期毕业并获得学位;
(三)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 本细则由体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三、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体育学院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