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体育学院
研究生教育
当前位置: 体育学院»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聊城大学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正文
聊城大学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25 08:18    作者:    点击:[ ]

          

为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体育学院根据聊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特制定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录取等相关工作。

组长:张雪临

成员:夏祥合 刘长安 钟明宝 姜大勇

申诉联系人:王勇(0635-8238075)

2.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实施复试要求、流程及整个复试细则。

二、招生指标

依据聊城大学相关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复试

1.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在复试报到时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取消复试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方式与内容

(1)专业运动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技能水平和能力,分值为100分;

(2)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时间每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3)专业综合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时间每人20分钟,分值为100分。

3.同等学力加试

  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录取

1.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项运动技能*0.4+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4)×0.4。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各学科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拟录取的考生总额不能超过学院分配的招生指标。

4.需要调剂生源的学科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考生。

5.录取工作结束,各学科将拟录取名单与未被录取考生的名单及档案材料移交学校。

6、复试的结果和录取意见上报研究生处,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由研究生处向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发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五、工作进程

1.3月25日前,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将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复试方案、复试安排等在学院网上公示。

2.外地考生务必于3月26日前到达,3月27日到学院110室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应届生带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其他进程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开展。

          

          聊城大学体育学院

          2019年3月22日


版权所有 © 聊城大学体育学院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文化路34号 聊城大学西校区5#教学楼 邮编:252059 电话:0635-8238077 8238430

  • 体院微信公众号

  • 体院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