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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聊城大学田径运动会领队及教练员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18-08-29 05:46    作者:聊城大学体育学院    点击:[ ]
一、本届田径运动会比赛程序 开幕式启动时间为4月16日上午8:00,其中运动员入场、领导讲话、升国旗、点火炬、运动员和裁判员代表宣誓等大约用时40分钟;团体操表演大约用时40分钟;竞赛时间为4月16日(第一天)上午9:30开始第一个项目,打响第一枪,其余场次第一个项目开始时间均为上午8:00,下午2:00。 二、执行规则 本届田径运动会依据的规则,除依照“2009年聊城大学学生及教职工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规定内容外,其它均执行《2008年“国际田联”田径竞赛规则》。 三、本届田径运动会的场地设置分布 本届运动会所有跑跨项目(跑类和跨栏类项目)以及跳跃项目(跳远、跳高、三级跳、撑竿跳项目)均在西校区南田径场比赛;所有投掷项目(包括铅球、铁饼、标枪、垒球掷准、实心球掷远项目)及竞走项目(学生男女5公里竞走)均在西校区北田径场比赛。 四、赛次及录取 学生甲组:径赛项目除100m、200m、400m及接力项目进行两个赛次(预赛、决赛)外,其余各项均为一个赛次(只决赛);学生甲组全部田赛项目均为一个赛次(只决赛);两个赛次的项目按预赛成绩录取参加决赛。 学生乙组及教工组:所有比赛项目均为一个赛次(只决赛)。 五、竞赛服装、鞋及号码 (1)服装:学生甲乙组参加接力的本队队员必须统一服装,否则不得参加比赛,若已经参加了比赛,也将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 (2)比赛用鞋: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穿鞋比赛的目的是为了使双脚得到保护和更加牢固的抓住地面。不得使鞋的结构为运动员提供任何额外助力,鞋中不得加放任何类型的弹簧或其它类似装置。鞋不得超过11枚鞋钉,鞋钉突出鞋底的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跳高与掷标枪鞋钉长度不得超过12毫米),最大直径为4毫米。以上是对塑胶跑道,煤渣跑道鞋钉最大长度25毫米。 (3)号码:运动员必须将号码布佩戴在胸前位置(尺寸为24厘米宽×20厘米高),号码必须与秩序册中的编排号码一致,号码布不得折叠(用四个别针),(跳高及撑竿跳高项目运动员号码布可以佩带在胸前或者背后均可);中长跑运动员必须按裁判员的提示将顺序小号码正确佩戴胸前位置,防止折叠和颠倒(也要用四个别针固定);径赛短跨运动员还应在短裤右侧佩戴大会提供的道次小号码布(一次性),不按规定佩戴者,不得参加比赛。 六、关于起跑 (1)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100米及4×400米接力的第一棒)的各项径赛,必须使用起跑器进行蹲踞式起跑,口令为:“各就位”、“预备”。在“各就位”或“预备”口令发出后,所有运动员均应立即做好最后的预备姿势,不得延误。当所有运动员“预备”就绪,即可鸣枪。

(2)400米以上的各项,起跑时只使用“各就位”口令,在所有运动员稳定时鸣枪,起跑时,运动员单手或双手不得触地。 (3)每次单项比赛中,只有第一次起跑犯规时,运动员不被取消比赛资格(应给予警告)。之后的每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均应被取消该项目比赛资格。在全能比赛中,如果一名运动员两次起跑犯规,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七、使用器材    按照竞赛规程必须使用大会所规定的组别标准器材,除撑竿跳高的撑竿以及双人协力跑捆绳、跳绳跑跳绳、托球跑羽毛球拍外(捆绳、跳绳、羽毛球拍必须自备,且跳绳跑捆绳不得使用有弹性的诸如橡皮筋等),其它均不得使用自备器材。 八、对运动员提供帮助问题 (1)在跑跨类和竞走比赛中,非参赛者禁止在跑道内外领跑、伴跑、搀扶助力以及提供速度分配帮助。 (2)运动员在比赛场内禁止使用录象机、录音机、移动电话等类似装置。 (3)田径运动会作为我校最重要的一项赛事,其参赛人数之多,规模之大,竞争程度之激烈,影响力之深远,是有目共睹的。此项赛事已越来越引起各学院代表队的充分认识和重视。有的学院制定了多年训练周期计划、年度训练周期计划、时期训练周期计划及阶段训练周期计划等,对本次运动会做了精心准备。尤其赛前对对手情报的收集和掌握很透彻、具体、详细(包括姓名、体貌特征、形态特征、最好成绩等),任何一项运动员的冒名顶替都是徒劳的,只要你一上场就会大白于天下。所以我们参赛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赛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获胜,更重要的是参与,参与比获胜更重要。对此类问题的处理,我们将依照竞赛规程及规则取消其个人名次以及代表队团体名次,情节严重者交学生工作处或保卫处处理。 九、赛前控制中心(检录处) (1)(径赛检录和田赛跳跃项目检录)地点:设置在南田径场东南门处。 (2)田赛投掷项目检录设置在北场地西南门处。    径赛:每单元比赛开始前20分钟检录,提前10分钟带入场地,跨栏项目赛前30分钟检录,提前15分钟带入场地。    田赛:每项比赛前30分钟检录,提前20分钟带入场地;超过30人的项目,赛前40分钟检录,提前25分钟带入场地。撑竿跳高赛前50分钟检录,提前40分钟带入场地。      检录时不得让其他运动员代替,各项目检录第二次点名后即宣布检录结束,凡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3)比赛时间:按照秩序册上的规定时间进行,检录时间一律按照赛前控制中心的表为准。 十、换人确认 报名后一律不得换人、换项,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确实不能参加比赛需要换人,应必须依照换人不换项的规定,并需由该代表队领队和教练员出示有效证明,务必于联席会议后12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交于分管编排记录的裁判长作以加编。

十一、接力比赛 棒次表:接力项目必须于赛前2小时将本单位参加比赛的人员棒次表(运动员姓名、号码、棒次填写清楚)交赛前控制中心处,过时按自动弃权处理。 十二、赛后控制中心   设在南田径场东北角处,径赛项目比赛结束后,由裁判员将其带至东看台下由东门退场,并将奖牌获得者(学生组)领入颁奖处颁奖;田赛项目赛后由本项管理裁判员将运动员带至东看台下由东门退场,并将奖牌获得者(学生组)领入颁奖处颁奖,比赛结束的运动员一律从东门退场。 十三、关于兼项请假 运动员参加田赛兼径赛或参加两项田赛同时进行时,裁判员可不按原规定顺序,让其先试跳(试掷)一次,但不得将应试跳(试掷)的次数连续做完,回来后也不得补试其已错过的比赛轮次(田赛项目的轮次:高度项目以一个高度为一个轮次;远度项目以所有运动员按顺序试跳或试掷完一次为一轮次)。在跳高和撑竿跳高中错过轮次时,按免跳处理;如没错过轮次,则可将其在本轮次中剩余的次数跳完。 十四、高度跳跃项目起跳高度及递升计划 (1)跳高 学生男子甲、乙组:1.40米(+5cm)→1.60米(+3cm)→1.75米(+2cm)→ 学生女子甲、乙组:1.20米(+5cm)→1.35米(+3cm)→1.45米(+2cm)→ 学生男子全能甲、乙组:1.35米(+5cm)→1.45米(+3cm)→ 学生女子全能甲、乙组:1.15米(+3cm)→ 教工组起跳高度及递升计划可依其竞技水平由裁判组商定。 (2)撑竿跳高 学生男子甲、乙组:2.00米(+20cm)→2.60米(+10cm)→2.80米(+5cm) 学生男子全能甲、乙组:1.80米(+20cm)→2.20米(+10cm)→2.50米(+5cm) 十五、三级跳远起跳板 学生男子甲、乙组均为10米板(起跳板前沿与沙坑近端的距离);学生女子甲、乙组均为8米板。 十六、关于抗议 若对临场裁判员的判罚有异议,请向主裁判提出,以便于尽快地解决,若对判罚仍旧不服,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半小时之内,代表队领队或教练员以书面的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同时交纳人民币300元,抗议成立则退款;否则将其没收。       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200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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