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资助工作组审核,2024年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10.12-1014,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电话孟老师06358238156,李书记06358238156,学生工作部06358239610,邮箱mengxilong@l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