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高层次奖励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我校201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高层次奖励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申报本科教学工作高层次奖励的条件和标准是《聊城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高层次奖励办法(试行)》(聊大校发[2014]107号)。

二、申报各类奖励的成果取得时间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之间。

三、申报奖励成果的署名单位必须为聊城大学。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的,只按照最高奖励标准进行申请,学校不重复奖励。

四、申报奖励需要提供的材料

根据《聊城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高层次奖励办法(试行)》(聊大校发[2014]107号)规定,申报本科教学工作高层次奖励类别如下:

(一)高层次教研立项奖

(二)高层次教学成果奖

1. 教学成果:(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省级教学成果奖。

2. 优秀教材:(1)国家级优秀教材,(2)省级优秀教材。

(三)高层次教学奖励奖

1. 教学名师:(1)国家及教学名师,(2)省级教学名师。

2. 教学竞赛:(1)教育部组织的国家级教学竞赛,(2)教育厅组织的省级教学竞赛。

3. 优秀课程:(1)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2)国家视频公开课,(3)省级精品课程。

上述类别中,凡未经教务处组织推荐而获奖的项目,申报时,须提供立项或授奖部门批文、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交的原件(著作除外)经校审核小组审定后退回各单位;经教务处组织推荐而获奖的项目,申报时,提供立项或授奖部门批文、证书的复印件。

五、各单位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材料审核小组。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负责对所报各种奖励材料、表格按照文件进行审核,小组名单与申报材料一并报教务处(包括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院长为各单位申报材料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所有申报材料把关,在申报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报奖励均需由第一完成者或我校位次最前者填写相应类别的申请表,并按“四、申报奖励需要提供的材料”中要求提供所有申报材料(相应申报表格可从本页左下方相关附件中下载),通过专业技术职务所在单位申报。申报表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形成电子文档。

七、各单位统一将所有奖励申报表、材料、电子文档于20161126日集中报送至教务处,电子文档发送jwc@lcu.edu.cn

八、教务处组织材料审核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单位务必把审核后的各类申报表在本单位公示。凡对奖励事宜有异议者,可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在异议未解决前不对该奖项发放奖金。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重复申报、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证属实,学校将停发或追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九、本科教学工作高层次奖励奖金由教务处统一核定,报学校批准后予以奖励。

有关教学名师、教育部组织的国家级教学竞赛、教育厅组织的省级教学竞赛奖事宜联系人:黄春平  8239819

有关高层次教研立项奖、高层次教学成果奖、高层次教学奖励奖中的优秀课程奖事宜联系人:邵怀领  8239402

 

附件:2015年度聊城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高层次奖励奖申报表

 

 

                                                       教务处

20161026


2016年度聊城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高层次奖励奖申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填表人(签字):                          单位审核小组组长(签字):

序号

成果(项目)名称

获奖名称及等级

授予部门

证书编号

获奖时间

获奖者单位

学校署名位次

获奖者及位次

学校奖励金额(元)

分配方案[领取奖金者及金额()]

最前位获奖者签字

1.       

 

 

 

 

 

 

 

 

 

 

 

2.       

 

 

 

 

 

 

 

 

 

 

 

注:1、申报各类奖励的成果取得时间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之间(以证书或批文日期为准)。

2、“学校奖励金额”请依照《聊城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高层次奖励办法(试行)》(聊大校发[2014]107号)相应条款填写。

 

                教务处审核人(签字):                         学校审核小组组长(签字):